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
随着夏季气温持续升高,空气湿度增大,各类病原微生物易于滋生繁殖,食品安全进入高风险时期。为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与饮食安全,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,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,提醒全县餐饮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。
一、 致餐饮服务提供者:严守规范,落实主体责任
- 严把原料采购关: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,确保来源可追溯。不采购、不使用腐败变质、霉变生虫、感官性状异常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,特别是畜禽肉、水产品等易腐食品。严禁采购、加工、销售野生蘑菇、河豚鱼等有毒有害原料。
- 严控加工制作过程:食品加工应做到生熟分开,防止交叉污染。熟制食品应烧熟煮透,中心温度达到70℃以上。凉菜、裱花蛋糕、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应在专间内由专人制作,严格落实专间操作要求。
- 做好食品储存管理:根据食品特性进行合理储存。需冷藏(0-8℃)或冷冻(-18℃以下)的食品应及时放入冰箱,并定期检查冷藏、冷冻设备运行状况,确保温度达标。食品储存应离墙离地,分类分架,避免混放。
- 加强人员健康与卫生管理:所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,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。操作前及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净双手,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。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,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食品岗位。
- 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: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,并定位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,保持清洁。提倡采用物理消毒(如蒸汽、煮沸)方式。定期检查消毒设备,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。
- 防范食品浪费与环境污染:倡导“光盘行动”,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。餐厨废弃物应按规定存放、及时清运,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,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,防止虫鼠害孳生。
二、 致广大消费者:增强意识,科学理性消费
- 选择安全就餐场所: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时,请选择证照齐全、环境卫生良好、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。谨慎选择路边无证摊贩、卫生条件差的餐饮店。
- 注意食物性状与感官:就餐时注意辨别食物颜色、气味是否正常,是否存在异物或异味。不食用感官异常、未烧熟煮透的菜肴,尤其是四季豆、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。
- 科学选择食物种类:夏季慎食生食水产品、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。海鲜类产品务必彻底加热后食用。不采摘、购买、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和野菜。
- 养成良好饮食习惯:注意餐前洗手,倡导使用公筷公勺。菜肴宜现做现吃,剩饭剩菜应及时冷藏并在食用前彻底加热。不暴饮暴食,不过量食用生冷食物。
- 提高维权意识:消费后应妥善保存消费凭证。如就餐后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,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,尽快就医,并保留剩余食品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,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。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夏季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,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希望全县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,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、放心的夏季餐饮消费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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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3-07 20:06:01